诊断证明是关于诊断过程和休诊建议的医疗文书,是医生经过亲自诊断而签署的病学证明文件,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,是一种重要凭证,在各项事务中发挥着重大作用。所以诊断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变得尤为重要,完善诊断证明的管理制度也势在必行。那么我们所知道的关于诊断证明的管理制度都有哪些呢?
一、由首诊医师书写
诊断证明必须由首诊医师书写,且必须是有处方权的医师,只有这样的诊断证明才是有效的,如果是由实习医师开出的证明,必须由上级医师审阅之后签字认可才视为生效。
二、以科学为依据,保证准确性
诊断证明要求极强的准确性和真实性,诊断医师要以科学检查数据为依据,不能单纯地根据患者的描述和诉求,医师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诊断证明,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开虚假证明来徇私换人情。
三、病休时间合理
诊断证明的日期必须是就诊当天,加盖当日的章才算有效,而病休的时间也有合理明确的规定,通常情况下,急诊三天左右,门诊一周左右,慢性病两周左右,特殊情况,一个月左右,病休时间必须按照病情合理安排。
诊断证明因其法律效应,所以需要管理制度更加严格,逐渐完善的管理制度要求我们每个人去自觉维护,将其视为一种责任与义务,只有在大家的共同维护下,诊断证明管理体系才可以更好地运作和发挥作用。